卫生部关于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复函
卫生部关于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卫生复函
2011-05-11 11:10 · milliegu卫监督函〔2011〕110号食品药品监管局:你局《关于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有关问题的请示》(国食药监办〔2011〕39号)收悉。经研究,部关现函复如下:一、于保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健食剂问规定,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品中考虑到保健食品监
卫监督函〔2011〕110号
食品药品监管局:
你局《关于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有关问题的使用食品请示》(国食药监办〔2011〕39号)收悉。经研究,添加题现函复如下:
一、复函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卫生规定,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定。部关考虑到保健食品监管的于保特殊性,对已批准的健食剂问保健食品,其使用的品中食品添加剂可按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使用食品对新申报的添加题保健食品,其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的规定。属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应当按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执行。
三、请你局对已批准的保健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整理,并提出修订相关标准的建议。
专此函复。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来源卫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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